
111年-寒假女生宿舍床位分配公告名冊,請住宿人員於1/8(日)前至女宿執勤室完成繳費,並憑繳費證明至男宿辦理進住。 下載:111-寒假女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111-2女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床位除開學後依規定申請互調外,不得擅自異動),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宿舍輔導老師補申請;若註冊繳費單無住宿費或需修正者,請返校辦理。下載:111-2女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111年-寒假男生宿舍床位分配公告名冊,請住宿人員於1/8(日)前至女宿執勤室完成繳費,並憑繳費證明至男宿辦理進住。 下載:111-寒假男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111-2男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床位除開學後依規定申請互調外,不得擅自異動),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宿舍輔導老師補申請;若註冊繳費單無住宿費或需修正者,請返校辦理。下載:111-2男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一、111-2女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請點按超連結:111-2女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若忘記申請或仍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洽詢宿舍輔導老師填書面申請表補申請。 二、本次填報申請住宿人員,總積分未低於71分者,請於12月16日前,掃描QR Code或點按超連結填寫「同住室友調查表」,以利後續床位編排。 三、總積分低於71分者,為審查不合格人員,請於12月9日前至執勤室洽詢銷扣點事宜。 四、「新南向專班秋季班」下學期住宿由國際處統一申請。
一、111-2男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請點按超連結:111-2男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若忘記申請或仍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洽詢宿舍輔導老師填書面申請表補申請。 二、本次填報申請住宿人員,總積分未低於71分者,請於12月16日前,掃描QR Code或點按超連結填寫「同住室友調查表」,以利後續床位編排。 三、總積分低於71分者,為審查不合格人員,請於12月9日前至執勤室洽詢銷扣點事宜。 四、「新南向專班秋季班」下學期住宿由國際處統一申請。
畢業班就學貸款還款宣導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如逾期未還款者,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此項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之紀錄,不僅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信用,恐將於其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時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請務必多加留意。 如有還款困難,可善用緩繳貸款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及延長償還貸款期限等還款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 就學貸款寬緩措施、還款方式、償還期間等相關訊息,可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查詢。 學務處生輔組 109.05.22
還款宣導影片 Q1: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如何計算? 答 :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係按每一學期借款得有一年償還期間之原則計算 ;借款人於償還期間,應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但借款人如出國留學、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者,其就學貸款即視為全部到期,至遲應於出國前一日,一次還清本金及其應負擔之利息。除上述償還方式,可提早於未到期前陸續或一次清償。 Q2:就學貸款之償還期間,應自何日開始起算? 答:就學貸款償還期間之起算日,依下列方式定之: 1.學生就讀國內學校且「非在職專班」者,應自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如未繼續就學者)滿一年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就讀國內「在職專班」者,應自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如未繼續就學者)之次日開始攤還本息。 2.學生若有休、退學或提前畢業情形,應自該事實完成後,依前述規則(非在職專班為滿一年之次日、在職專班為次日)攤還本息。 3.學生若繼續在國內就學,其於臺灣銀行之尚未償還之各教育階段就學貸款,應以最後教育階段之身分(非在職專班或在職專班)為基準,合併於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休、退學或教育實習期滿後,依前揭償還期間之起算日(非在職專班為滿一年之次日、在職專班為次日)開始攤還本息。 4.學生服義務兵役者,無論其就讀身分為「在職專班」或「非在職專班」,均可向臺灣銀行申請展延至退伍後滿一年之次日起開始攤還本息。 *註A:依借據之約定,申貸學生於簽訂借據當時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如繼續在國內就學且繼續向臺灣銀行借得就學貸款者,臺灣銀行得於知悉該情形時,主動更新償還期間起算日。 *註B:配合現行學制,臺灣銀行一律將每個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預定為6月30日。 Q3:就學貸款低所得/低收入戶緩繳措施?辦理方式為何?申辦時應備文件為何?有逾期情事者可否申辦?應親自辦理嗎? 答:申請條件為應還款日前一年度平均每月收入未達3萬元(簡稱低所得,前一年度如有就學或服義務兵役之緩繳期間及收入不予列計),或當年度為低/中低收入戶者,即申辦對象限為:低所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申請本金展延:本金可緩繳一年,最多以四次為限,緩繳期間之利息由政府負擔。 已申請四次緩繳貸款本金後,如仍符合本措施之「申請條件」者,得就下列方式擇一申辦: 延長總還款期間為1.5倍,適用對象:低所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延長總還款期間為2倍,適用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不延長還款期間,僅申請由主管機關固定補貼按年率0.1%計算之利息,適用對象:低所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上述A~C項申請展延(補貼)期間由主管機關固定補貼按年率0.1%計算之利息,即借款人負擔按就學貸款利率扣減年率0.1%後計算之利息。 申請前述延期清償應備文件: 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應一同填寫「就學貸款緩繳本金及還款期間延長申請暨切結書 」並親自簽名蓋章。 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稅捐稽徵機關所開具之借款人償還期間起算日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借款人戶籍所在地地方政府開具之當年度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畢業證書、退伍證明等)。 借款人未按期清償致有逾期情形者,如符合規定,應先將逾期期間之已到期本息、違約金償還後,始得依規定申請緩繳貸款本金及利息。 申辦低所得及低/中低收入戶展延措施者,請將「就學貸款緩繳本金及還款期間延長申請暨切結書 」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承貸分行辦理。 借款人如有消債條例更生、清算等註記或於臺灣銀行有其他債信不良紀錄者,不得申辦。 為配合國稅局於5月1日後方能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如借款人於4月30日前申請而無法取得該項證明者,可先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歷年之「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該資料表薪資收入每月平均未達3萬元者,得併其他應附之證明文件,填寫申請書後辦理,俟同年5月底前補送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上述暫以「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申請延期者,倘未依限補繳證明或平均每月所得超逾3萬元者,應取消展延並補繳已到期之本息,但不計入已申請緩繳之次數。 Q4:不符「低所得、低/中低收入戶」資格,但有經濟困難者,有其他寬緩措施嗎? 答:借款人不符前項低所得、低收入戶緩繳條件,但有經濟困難者,得填寫「就學貸款緩繳本金/還款期間延 長 申請暨切結書」並與全體連帶保證人親自簽章後,檢附身分證正反面之影本,掛號郵寄至承貸分行以專案方式提出申請,經承貸分行同意後,延長還款期間為1.5倍,將每月應繳期金調降,減輕還款壓力。 經轉列催收或呆帳戶者不得申請。 延長償還期間之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貸款一學期者得以1年6個月計,惟每一教育階段僅能辦理一次延長,且與前條低所得/低收入戶4次緩繳後還款期間申請延長1.5倍,不得重複辦理。 延長1.5倍之還款期間,如有符合前項低所得、低收入戶緩繳條件,亦得提出緩繳貸款本金或由政府補貼0.1%之優惠措施。 Q5:申貸學生如因故無法按期攤還就學貸款本息時,應如何處理?如逾期未還款者,會有何後果?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因此,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貸款本息。如因故無法按期攤還本息時,應儘快、主動向本行各承貸分行洽商,並以借款人之財務與往來情況評估,是否申請緩繳貸款本金或延長還款期數,適時減輕還款壓力。惟前述申請事項,涉及還款金額、期限及相關還款條件之變更,須遵循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並於邀同連帶保證人共同簽訂增補約據或其他相關文件後,再依新的約定條件履行。 貸款學生如逾期未還款者,本行會對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提起訴訟求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則會將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資料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給各金融機構查詢。此項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之紀錄,不僅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信用,恐將於其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時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請務必多加留意。 Q6:就學貸款之還款方式有幾種? 答:還款方式有下列五種: 現金繳納:至臺灣銀行任一營業單位臨櫃繳付。 匯款:可至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及農會辦理電匯。 解 款 行:臺灣銀行(承貸分行) 帳 號:就學貸款帳號(12碼) 收 款 人:借款人姓名 匯 款 人:匯款人姓名 備 註:連絡電話、還期金或額外還本 於本行開戶:(1)備妥讀卡機及本行晶片金融卡進入「網路ATM」還款 (2)申請臺灣銀行網路銀行(至「網路櫃台」申請「網路銀行-查詢功能」與「網路銀行-交易功能」),約定或非約定方式轉帳繳納 (3)申請授權自動扣繳(至「網路櫃台」「申請就學貸款授權自動扣繳」),於帳戶內存放足夠扣繳之金額,由存款行自動按月扣償。 憑電子帳單繳納:限為已到期還本付息往來正常之月繳戶,未申請授扣,且於臺灣銀行留有正確有效之電子信箱者,由臺灣銀行按月寄發電子帳單郵件,借款人自行下載後,需於繳款截止日前至超商或以ATM轉帳繳納,手續費自付。 寄送電子帳單的日期:每月6日寄送繳款截止日在當月15日∼24日者;每月16日寄送繳款截止日在當月25日∼次月4日者;每月26日寄送繳款截止日在次月5日∼次月14日者。 可使用臺灣銀行網路銀行隨身版APP之「隨身Pay」掃描(臺灣銀行臨櫃繳款聯)一維條碼繳款。 以金融卡到臺灣銀行「網路ATM」繳納:備妥讀卡機及金融卡(不限本人帳戶),透過本行「網路ATM」繳交期金、額外還本與結清。操作流程詳見:就學貸款入口網\表單下載\網路ATM使用他行晶片金融卡進行就學貸款還款操作流程。 Q7:貸款學生於何種情形必須辦理異動通知? 貸款學生如於畢業後繼續在國內升學、服義務兵役或參加教育實習者,應於事實發生時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分證、繼續在國內就學之學生證、服義務兵役之應徵召服役證明書(或:註明役種及退伍日期之在營證明)、或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教師實習證】通知本行承貸分行,並申請辦理償還期間起算日之異動手續,否則視為放棄權利,應依借據原約定償還期間起算日償還貸款。 貸款學生如有退學、休學、延遲畢業年限、提前退伍、出國留學、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等情形者,亦應於事實發生時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通知本行承貸分行。 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戶籍地、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有異動時,亦應立即通知臺灣銀行承貸分行。
(1)學雜費減免金額及辦理流程<減免金額>、<辦理流程> (2)就學貸款辦理流程及可申貸金額<請點此連結> (3)新生住宿相關事項及住宿減免<請點此連結> (4)宿舍簡介、照片、收費及住宿注意事項<請點此連結> (5)弱勢助學金、校外租屋補助申請<請點此連結> (6)安心向學計畫<請點此連結> (7)各項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請點此連結>
【111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學雜費減免申請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詳閱學雜費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背面注意事項),學生可委託家人、同學或朋友代為送件辦理學雜費減免;請勿先繳費再辦理學雜費減免。
(凡學生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時,其前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享受減免之學雜費,不得重複減免);有申請學雜費減免在案者,其「申請書暨切結書」請個別到生活輔導組領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必須繳交戶籍謄本,請特別注意108年6月7日以後之戶籍謄本才為有效(108-1開學日為108年9月6日)。
申請資格:<詳細規定及說明請點此>OR <懶人包說明>、<Q&A> 1、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2、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5、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申請時間: (1)學生每學期自行主動提出申請 (2)應備妥下列三項資料<檢附資料範例請參閱上方"詳細規定及說明第7至第12頁"> A.申請書<申請書下載> B.租賃契約影本( 學生房屋租賃契約參考範本 ) C.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學生可自行申請,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參考範本 ) (3)依學校所定作業期程辦理,至遲上學期於10 月20 日前/下學期於3 月20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申請書填寫完成並備齊相關文件,請繳交至生輔組或男生宿舍。
111年-寒假女生宿舍床位分配公告名冊,請住宿人員於1/8(日)前至女宿執勤室完成繳費,並憑繳費證明至男宿辦理進住。 下載:111-寒假女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111-2女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床位除開學後依規定申請互調外,不得擅自異動),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宿舍輔導老師補申請;若註冊繳費單無住宿費或需修正者,請返校辦理。下載:111-2女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111年-寒假男生宿舍床位分配公告名冊,請住宿人員於1/8(日)前至女宿執勤室完成繳費,並憑繳費證明至男宿辦理進住。 下載:111-寒假男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111-2男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床位除開學後依規定申請互調外,不得擅自異動),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宿舍輔導老師補申請;若註冊繳費單無住宿費或需修正者,請返校辦理。下載:111-2男宿住宿床位公告名冊
一、111-2女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請點按超連結:111-2女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若忘記申請或仍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洽詢宿舍輔導老師填書面申請表補申請。 二、本次填報申請住宿人員,總積分未低於71分者,請於12月16日前,掃描QR Code或點按超連結填寫「同住室友調查表」,以利後續床位編排。 三、總積分低於71分者,為審查不合格人員,請於12月9日前至執勤室洽詢銷扣點事宜。 四、「新南向專班秋季班」下學期住宿由國際處統一申請。
一、111-2男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請點按超連結:111-2男宿上網申請住宿公告名冊),若忘記申請或仍須補申請住宿者,請洽詢宿舍輔導老師填書面申請表補申請。 二、本次填報申請住宿人員,總積分未低於71分者,請於12月16日前,掃描QR Code或點按超連結填寫「同住室友調查表」,以利後續床位編排。 三、總積分低於71分者,為審查不合格人員,請於12月9日前至執勤室洽詢銷扣點事宜。 四、「新南向專班秋季班」下學期住宿由國際處統一申請。
有多久沒有好好感謝生命中的貴人? 讓我們藉由此機會好好對生命中貴人道謝吧! 活動日期:108/05/13-05/24 12:00 活動地點:A棟樹德樓穿堂 寫卡片送盆栽~可得精美小禮物唷 『愛栽修平漫延』與你一起來感恩
目的:教育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提供弱勢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感恩心、回饋心及正確價值觀,鼓勵學生結合社區需求及資源,擴大服務能量,運用所學提升自我職能,特訂定本要點。 組隊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家境清寒家庭(附村里長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申請名額:每校最多二隊,每隊十人至二十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二倍以上。 服務期間:利用暑假期間組隊辦理工讀服務,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為二週至六週,每日工讀時間八小時。 服務內容:1.社區教育服務。 2.職能專長之教導。 3.鄉土文化保存及推廣服務。 4.自然生態保育宣導及教育服務。 5.育幼、養老、教養機構服務。 6.協助推展學產基金業務。 計畫申請期間:自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於3月17日前繳回,以利後續資料上傳事宜) 申請方式及詳細作業要點:(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