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教育部8月1日來函自112年8月15日起調整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病假處理方式,自112年8月15日起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 (一) 學生: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隔離假」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二) 教職員工: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調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