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學雜費減免金額及辦理流程<減免金額>、<辦理流程> (2)就學貸款辦理流程及可申貸金額<請點此連結> (3)新生住宿相關事項及住宿減免<請點此連結> (4)宿舍簡介、照片、收費及住宿注意事項<請點此連結> (5)弱勢助學金<請點此連結> (6)安心向學計畫<請點此連結> (7)各項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請點此連結>
目的:教育部為為運用學產基金,發掘及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協助其在不利因素下,開發其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創造生命價值及激發各項潛能,繼續奮發向上。 對象:本要點所定弱勢學生,指各級類學校之下列生: (一)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 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 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前項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 執行及申請期間: (一)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當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前一年度9月30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二)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上半年度者(1月至6月)者,以於前一年度9月30日前提出,執行期為下半年度者 (7月至11月)者,以於當年度4月9日前提出申請為原則。(為配合本校計畫審核及用印時程,請於115年3月20日前提出完整計畫) (三)前二款以外之急迫性案件,得隨時提出申請。 (四)申請項目: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書。 計畫書:包括計畫負責人、緣起、目的、期程、執行方式、執行內容、經費明細、預期效益等。 經費概算表。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學生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 第四點所定證明文件或資料。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學生特殊專長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指定出國比賽之公文影本、學生當選國手證明。 詳細辦法請點此(相關說明以本計畫網站公告為主) 申請方式:網路線上申請(補助經費表及相關附件請點此)
說 明: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除公所開立證明外,還可使用下列方式列印,列印出來的證明,可供學雜費減免使用: 自即日起,(中)低收入戶可逕自數位發展部所建置之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 Data)平臺下載(中)低收入戶電子證明書。 上網下載之前,只須備妥身分驗證憑證(備妥:申請人健保卡及申請人行動電話),至 MyData平臺 https://mydata.nat.gov.tw/ →「找文件」頁面 →「關鍵字搜尋」欄位 → 填寫「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搜尋後,依步驟操作即可,檔案內定密碼為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大寫),請多加宣傳運用! 如有低收及中低收申請資格的疑問,亦可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如是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 Data)平臺系統操作問題,亦可洽平臺上的電話洽詢。
目的:教育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提供弱勢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感恩心、回饋心及正確價值觀,鼓勵學生結合社區需求及資源,擴大服務能量,運用所學提升自我職能,特訂定本要點。 組隊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家境清寒家庭(附村里長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申請名額:每校最多二隊,每隊十人至二十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二倍以上。 服務期間:利用暑假期間組隊辦理工讀服務,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為二週至六週,每日工讀時間八小時。 服務內容:1.社區教育服務。 2.職能專長之教導。 3.鄉土文化保存及推廣服務。 4.自然生態保育宣導及教育服務。 5.育幼、養老、教養機構服務。 6.協助推展學產基金業務。 計畫申請期間:自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於3月16日前繳回,以利後續資料上傳事宜) 申請方式及詳細作業要點:(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