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教育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提供弱勢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感恩心、回饋心及正確價值觀,鼓勵學生結合社區需求及資源,擴大服務能量,運用所學提升自我職能,特訂定本要點。
組隊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家境清寒家庭(附村里長證明)。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申請名額:每校最多二隊,每隊十人至二十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二倍以上。
服務期間:利用暑假期間組隊辦理工讀服務,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為二週至六週,每日工讀時間八小時。
服務內容:1.社區教育服務。
2.職能專長之教導。
3.鄉土文化保存及推廣服務。
4.自然生態保育宣導及教育服務。
5.育幼、養老、教養機構服務。
6.協助推展學產基金業務。
計畫申請期間:自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於3月18日前繳回,以利後續資料上傳事宜)
申請方式及詳細作業要點:(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