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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生事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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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偏或低落現象,造成溝通困難者。語言障礙依障礙類型,分為構音異常、聲音異常、語暢異常、語言發展異常四類。

相處之道

有耐心聽他們講完話,不強迫他們發音須和一般人一樣,也不因他們異於常人的發音而取笑他們。

教學輔導

1.語言障礙學生可能伴隨聽覺障礙、視覺障礙、智能障礙、自閉症、情緒障礙、運動障礙等,要依其障別的特性來進行溝通。教師可扮演催化者的角色,利用說話或動 作激發學生的溝通反應,以提升師生間的互動機會。

2.共同討論或交談時,要儘量讓語言障礙學生有參與及表達的機會,以免讓他感覺孤單。同時與學生交談時須看著他,對他所說的話感興趣,使他喜歡與老師交談。

3.須耐心地聽學生的表達,並予以鼓勵,用積極的語氣,讚美他每一次的成功表達。

4.不要當眾揭示學生說話的缺陷或強迫他在陌生人面前說話。

5.對無口語或少口語之重度溝通障礙學生,應善用輔助溝通系統(AAC)讓他有充分表達之機會。

註:資料參考屏東科大資源教室輔導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