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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發展中心
學生發展中心Student Development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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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導致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者。

相處之道

聽障者說話時,請和他們面對面,眼精直視對方,用一般音量慢慢說,大部份的聽障者便可從你的表情和唇形知道你在說什麼。假如他們無法了解講話嘴形的表達,可改用筆談、手語、圖片、表情、動作等溝通方式。

教學輔導

1.由於授課教師的臉部動作是學生學習資訊的來源,因此教師要儘量面對學生,並提供正確的訊息。注意說話的速度、音量、表情變化,增加上課趣味性,使聽覺障礙學生加深上課的重點。

2.老師說話時儘量保持口無任何遮蓋的狀況,讓學生可以看到老師的唇形和表情,以利學生讀語。

3.在一些場合,聽覺障礙生習慣保持沉默,這並不代表他不想參與聚會或班上活動,不需刻意要求學生當眾發言。

4.聽覺障礙生聽不見/不清楚自己的聲音,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可能還是說的不夠清楚,宜以最大之耐心聽他們的發言,並多鼓勵之。

5.戴上助聽器之後,雖然能接收老師或同學的說話,但是相對的也會接收到環境的噪音,鼓勵學生尋找對於自己較有利的位置。

6.配助聽器的學生有助於課堂學習,特別是使用FM 調頻系統的學生,需要老師戴上發射器以利清楚接收老師的口語,是發射器並非錄音筆。

7.對於非操作性的課程,聽覺障礙生經常需要鄰座同學協助,並提醒他老師進行的進度。

8.利用讀話聽課的學生幾乎不能邊看邊作筆記,鼓勵學生向同學在課後借閱筆記。

9.分組討論課程對於聽覺障礙學生是另一挑戰的課程,同組的同學需先和聽覺障礙學生商量,採行可能補救的方法再討論。

10.授課內容有游泳課程的部分,聽覺障礙學生必須摘下助聽器/電子耳才能下水,摘下輔具後,學生便無法有效聽取聲音,聽力程度大幅下降,老師可請同學協助,亦請老師隨時注意學生狀況。

註:資料參考屏東科大資源教室輔導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