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修平科技大學社團評鑑暨觀摩實施要點辦理社團評鑑,評鑑內容依第六點:
分為年度評鑑(佔總分30分)與平時評鑑(佔總分70分)
二、年度評鑑比例分配以於2/27期初社長大會、系學會聯席會投票通過
三、年度評鑑(滿分100分):分為A.共通性評分項目與B.社團活動績效評分項目
四、平時評鑑(滿分100分):分為C.上年度平時+D.下年度平時
比例分配說明 | |
年度評鑑 (滿分100分,佔總分30%) |
A.共通性評分項目50分 |
B.社團活動績效評分項目50分 | |
平時評鑑 (滿分100分,佔總分70%) |
C.上年度評分項目50分 |
D.下年度(評分項目50分 | |
分數計算方式:總分 = ( A + B ) *30% + ( C + D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