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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生事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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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學生發展中心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

一、計畫目的:為提升高雄市青年職涯競爭力及能量,推動「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作為連結平台角色,持續與高雄市學校、相關企業交流合作,整合高雄市實習資源,與企業共同推動人才培育,為高雄青年學子網羅各行各業的實習職缺。

二、適用申請對象:設籍高雄或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含113年應屆畢業生)。

三、申請方式:請逕至「大港青年實習站」搜尋職缺、投遞履歷,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於實習期間企業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薪資。

四、如需洽詢計畫相關問題,可聯繫本案執行窗口周小姐、張小姐,電話:07-3321068分機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