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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生事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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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學生發展中心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設籍本市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歡迎踴躍報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設籍本市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歡迎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

一、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本局規劃辨理「臺中市政府113年大專青年學 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本計畫說明如下:

(一)報名期間:

1、一般身分學生: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12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3年4月8日至113年4月19日。

(二)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國內各大專校院現正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四年制技術學院已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在學之一年級以上學生(不包含當年考上尚未就學者、夜校生、進修部學生、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1年1月1日至113年4月8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5)父或母曾於111年1月1日至113年4月8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6)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

(7)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

(8)長期失業者之子女。

3、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2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三)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於即日起公告於本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臺中市政府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4月8日起受理報名,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4-2228911l轉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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