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辦理「112年度國際校園霸凌防制會議」之橄欖枝傑出論文獎徵稿,敬請踴躍投稿。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112年度防制校園霸凌『研究分析計畫』暨『理論與實務研習』」計畫辦理。 二、 徵稿說明: (一)主題與對象:申請截止日前3年內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各大學(專)院校畢業之碩博士生,學位論文主題屬「校園霸凌或修復式實踐(restorative practice)相關領域」者,但其畢業論文曾獲畢業學校以外競賽之獎金或補助者,不在此限。 (二)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12年6月11日(星期日)。 (三)審查結果公告時間:112年7月3日(星期一)前。 (四)收件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將「應備資料」上傳至https://reurl.cc/dxO6Qy。 (五)獎勵方式:傑出論文獎最多取4名,獎金為每位新臺幣7,500元整,並依獲獎人數調整,若取3位為各1萬元整;2位為各1萬5千元整;1位為3萬元整,並公開頒贈獎狀1紙。 三、 獲得本獎項者必須參與8月2日於「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1001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舉辦之「112年度國際校園霸凌防制會議」,接受公開頒獎並親自進行發表。 四、 相關徵稿消息、檔案下載等資訊,請逕至橄欖枝中心網站查詢(網址 https://reurl.cc/a18Mn9)。 五、 聯絡資訊:橄欖枝中心鄭助理(02-8674-1111分機18011)、廖助理(分機67071)。Email:olivecenter.tw@gmail.com。 六、 檢附112年度橄欖枝傑出論文獎公告1份。
各位同學大家好: 有關特殊嚴重傳染性肺炎快篩事宜說明如下:同學如有接獲衛生單位防疫簡訊告知其足跡疑似與確診者重疊或要求做自主健康管理等訊息,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盡速至鄰近衛生單位實施快篩: (一)「符合快篩條件」且認為自己有篩檢必要者,請務必 1.戴口罩、2.攜帶身分證、健保卡,3.自行前往,切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二)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請撥打1922由衛生單位人員協助轉介就醫,請勿自行前往社區篩檢站。 (三)如符合篩檢對象,為避免現場久候增加群聚感染風險,請多加利用線上預約,並依據預約採檢時間前往。 (四)有關台中市衛生單位檢測站相關訊息,請參閱網站說明: 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022441/post 二、同學於接獲簡訊通知時,請盡速通知導師或校安中心(04-24923963),在未完成快篩作業或未驗出陰性前,請勿貿然進入校園,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學生完成快篩後,無論結果如何,亦請同學再次回報導師或校安中心,以利防疫安全工作管制。 **有個別疑慮者,可與導師或校安中心(04-24923963)聯繫。 另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各項實施措施如下說明:
各位同學好: 近期疫情變化快速,本周末即將迎接四天連續假期,鑒於許多同學可能已安排家庭、朋友聚會或出外旅遊。教育部暨學校特別提醒與呼籲,假期間進行相關活動時,務必要依照指揮中心建議,落實手部清潔消毒、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工作;同時非必要不前往人潮過多之處;連假期間除落實上述個人衛生與防疫措施外,請隨時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若身體感到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可先與學校師長聯繫,連假過後避免到校,在家休息或盡速就醫,不列入出缺勤紀錄。 本校除依目前指揮中心所核定的校園防疫指引持續落實防疫工作外,並加強宣導,亦提醒師生於校園內需強化手部清潔消毒,注意是否有呼吸道症狀與身體狀況;同時,除體育課與音樂課等因教學所需短暫取下口罩外,應全程配戴口罩;同學用餐時,除落實手部清潔與消毒,維持用餐環境通風外,可保持社交距離或使用隔板,避免用餐期間交談,用餐完畢後也應落實桌面清潔與消毒。 連假過後,學校會再加強校園環境的清潔與消毒,同時多關注校園內同學身體狀況,並給予適當的協助。 上學與假期間落實防疫,共同守護校園健康與安全! 111年3月30日 教育部暨修平科技大學 關心您
一、因應寒假(含春節)期間學生在校人數減少,為能有效規劃行政人力,並做好防疫管控,擬調整防疫暨門禁交通作法。 二、寒假時段為111年1月19日(星期三)至27日(星期四)及2月8日(星期二)至13日目(星期日),共計15天。 春節時段為111年1月28日(星期五)至2月7日(星期一),共計11天。 三、寒假期間相關措施如下: (一)0750~0850時開放第一側門,餘側門全面關閉,其餘時段由大門進出。 (二)防疫管制: 1.汽車: (1)0750~0850時於現行汽車量測站實施體溫量測。 (2)0850時後由大門保全人員量測。 2.機車: (1)0750~0850時於現行機車量測站實施體溫量測。 (2)0850時後由大門進入,並由保全人員實施量測。 3.行人:均由大門保全人員實施量測。 4.住宿生:由宿舍人員自行量測管制。 (三)交通管制: 1.汽車、行人:依現行規定路線行駛(走)。 2.機車: (1)0750~0850時段:由工業路21巷第一側門進出校園,並停放於「機車第一停車區」;離校時由A棟左前方車道往大門行駛離開。 (2)0850以後:由大門進入循南側道路行駛,於A棟前車道右轉直行(經A棟前方),並停放於「機車第一停車區」;離校時由A棟左前方車道往大門行駛離開。 3.住宿生機車:全天由工業路21巷宿舍機車道進出校園,並停於宿舍機車停車場。 四、春節期間相關措施如下: (一)所有車輛(汽、機車)及行人均由大門統一進出管制,行駛(走)路線同上,並由大門保全人員實施防疫量測。 (二)住宿生:111年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5日(星期六)上午9時期間,均由大門統一進出管制,依上述路線行駛並將機車停於校內「機車第一停車區」。
各位師長及同學們,您好! 依據本校110年9月6日防疫會議決議,因應新學期開學學生報到需求及有效分流入校,自110年9月9日(星期四)上午6時30分起調整本校入校動線及各檢疫站開設作業,如下: 一、機車部分:由工業路21巷進入,於檢疫站實施體溫量測,再入校停車或進入宿舍。 二、汽車部分:進校後,採順時針方向行進,於校內南側馬路檢疫站實施體溫量測,再入校停車。 三、行人部分:由學校大門進入後,於樹德樓(A棟)前檢疫站實施體溫量測,始可入校。 四、同時,原校內北側道路供機車通行之方案,一併取消。 敬請各位師長及同學們,遵行本校交通及檢測作業。 祝 健康平安! 學務處關心您!
反詐騙宣導:近期發現有人利用網路IG廣告「想不工作就能賺錢」、「想利用暑假多賺一些錢」、「想要小金變大金」等廣告吸引學生加入連結,再以投資名義要求同學至I bon儲值匯款,實際上是詐騙手法。提醒想要賺錢或投資的同學,要透過正當機構或銀行,以免受騙!
加強學生反詐騙宣導 一、鑑於疫情及暑假期間假網拍詐騙多,為避免學生於網路購物 時遭詐騙,請同學特別注意反詐騙,相關作為建議如下: (一)內政部警政署近期製作「防詐咖啡廳、宣導輕鬆聽-藝人 李千那 防詐騙宣導影片」,同學可前往瞭解新型詐騙手法。 (二)遇有疑似詐騙類案,除撥打學校校安中心24小時電話 (04-24923963),亦可直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 避免受騙上當。 二、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 網址: https://165.npa.gov.tw。
小額投資高獲利?人去財空剩回憶。 人生不是玩GAME,無法重來,別讓毒品耽誤你的人生! 申請住宅防竊諮詢,居家財物安全有保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 關心您~
一、 案由:犯罪集團利用假投資詐騙平台實施投資詐欺案。 二、 查獲單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 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基隆市警察局刑 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 三、 犯罪手法: (一) 犯嫌 A、B、C、D 等人共組投資詐欺犯罪集團,先由犯嫌 A 架設 「FINCE」、「EGAMAX」、「亞洲投資交易平台」、「FOREX 亞洲交 易中心」等投資詐騙平台,復由犯嫌 B 在○○○、○○○等地設 立電信詐欺電腦及通訊設備工作室(俗稱機房),負責提供機房運 作資金,指揮犯嫌 C1、C2 擔任機房負責人,再招攬犯嫌 D1 至 D11 等 11 人擔任機房電腦及通訊設備操作人員(俗稱機手)。 (二) 機房機手 D1 至 D11 先於「Youtube」、「Instagram」、「Facebook」 及「LINE」等各大社群媒體及通訊軟體散布假投資訊息,以「現 賺現領快速領取現金」、「投資翻倍」、「保證獲利、穩賺不賠」、「投 資理財、被動收入」、「一時賺錢一時爽」等話術誆騙國內民眾匯款 2 投資加入前開投資詐騙平台會員。一旦有被害者上鉤並私加帳號 成 LINE 好友後,機房機手便主動私訊詢問「缺錢嗎?可以幫你賺 錢、教你投資賺錢、免費賺錢項目、可免費幫忙投資外幣」等詐欺 話術,誘使其註冊前開假投資平台成為會員,以及加入「圓夢巨人、 遇見幸福、榮耀之巔」等大群組,再由機房機手分別假扮投資平台 老師、總指導、指導員、賺錢客戶等角色,由平台老師以前開話術 詐騙加入平台之被害人,佯裝賺錢客戶成員則留言帶風向,訛稱已 賺取新臺幣數十萬至數百萬元不等金額,營造只要聽取平台老師、 總指導、指導員建議投資虛擬貨幣、外匯及期貨等標的即可獲利假 象,藉此吸引被害者匯款投資,進而詐取其錢財。 (三) 待被害者警覺遭詐欺時,詐欺集團成員便和被害者解除好友帳號, 並強制將被害者退出群組或已讀不回,使得被害者求償無門。該集 團自 110 年 10 月起運作至今年 1 月中旬,就有近 30 名被害者向 警方報案,初估詐騙金額高達新臺幣上千萬元。 (四) 上開犯罪手法即典型投資詐欺犯罪方式。先培「養」肥羊,藉由投 資話術、企業形象及精美網站吸引被害人加入聊天群組;再設下圈 「套」,藉由小額實際或虛擬收入取得被害人信任,使之續投金額; 當被害人試圖領回獲利時,再坑「殺」被害人,訛稱須繼續投資金 額方可回收,或須繳納稅金、手續費等各種巧立名目之款項,若不 再續投金額,則前所投資款項亦將無法領回。最後,待被害人已傾 家蕩產,無法繼續投資、繳納金額,或發現遭詐騙而提出質疑並報 案後,再刪除詐騙網站或被害人帳號,使之求助無門、血本無歸。 四、 涉犯法條: (一) 刑法第 339 條之 4 加重詐欺罪:「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 下罰金: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二)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 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 罰金。」
有關內政部製作之防詐宣導素材,雲端網址連結如下: (一)防詐咖啡廳系列影片:https://tinyurl.com/yb9rll8l (二)防詐學堂系列影片:https://tinyurl.com/yahn9xqp (三)30秒短版影片:https://tinyurl.com/y9qhoaae (四)與Facebook合作宣導影片:https://tinyurl.com/y9sewy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