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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of Militar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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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6
Office of Military Education

各級學校辦理旅遊與校外教學行程安全,於安排行程時務必遵守旅行業及交通運輸相關規定,以維護行程旅遊安全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7年8月3日路運綜字第1070091673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進行旅遊及校外教學或畢業旅行行車安全,敬請轉知所屬各級學校,於安排各類旅遊行程時應避免早出晚歸、行程過度緊湊、行車距離或時間太長等情形;如確有長距離行程之規劃時,應採駕駛替換機制、調整或變更行程、多元交通運具方式辦理,以維護旅遊安全,同時避免駕駛人違反勞動基準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
三、租用遊覽車安排行程,請勿進入禁行路段,有關全國大客車禁行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及時段相關資訊,刊登於本局局網→監理服務→業者資訊→遊覽車項下,敬請多加利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