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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生事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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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
生活輔導組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開始申請囉!

申請資格:<詳細規定及說明請點此>OR <懶人包說明>、<Q&A>

1、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2、已於校內住宿或入住學校所承租之住宿地點者,不得提出申請。

3、延長修業、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同時修讀二以上同級學位者,除就讀學士後學系外,不得重複申請補貼。

4、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5、學生不得向直系親屬承租住宅,該住宅所有權人亦不得為學生之直系親屬(含學生或配偶之父母、養父母或祖父母)。

 

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申請時間:

(1)學生每學期自行主動提出申請

(2)應備妥下列三項資料<檢附資料範例請參閱上方"詳細規定及說明第7至第12頁">

A.申請書<申請書下載>

B.租賃契約影本( 學生房屋租賃契約參考範本 )

C.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學生可自行申請,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參考範本 )

(3)依學校所定作業期程辦理,至遲上學期於10 月20 日前/下學期於3 月20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申請書填寫完成並備齊相關文件,請繳交至生輔組或男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