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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室
軍訓室Office of Militar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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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6
軍訓室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修正發布,請師生參考

來文內容如下: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70
13594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新舊規定差異說明:

該規定修正部分為:原規定「離島地區因新車數較少,得租用十年以下年份較新之車輛。」,修正為:「離島地區或改裝裝載升降設備用車因新車數較少,得租用十年以下年份較新之車輛。」,增加對「改裝裝載升降設備用車」車輛年份之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