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學掃描QR碼或按以下連結填寫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pt4xY_Bu50oZTSO_XeJbM9UWPrbVq5nomUhCKXdKwKk/edit
一、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QA 二、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
名稱:品德教育講座 目的:藉由活動之舉辦,陶冶師生品德教育,培養互助合作;培育同學們國際觀及世界公民的品格,使學生能真切體現倫理道德的真正內涵,並藉此拋磚引玉,時時不忘幫助他人,同儕相互學習與鼓勵,攜手對社會行善,秉持「至誠」校訓,發揚「做好事」之精神,期待能培養高尚品德,型塑優質的校園倫理文化。 實施方式:邀請全校師生參與此活動,為凝聚學生核心價值,透過講座的方式,藉以培養學生品德教育,推動校園基本禮儀,養成正確生活態度與良好品德。 指導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主辦單位:修平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 承辦單位:生活輔導組 協辦單位:第十八屆人資系學會 活動日期:112年11月29日/15:00~17:00 活動地點:A0002階梯教室 講座主題:品德教育—披著狼皮的羊 講座演講者:程正嘉先生擔任講座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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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二、申請地點時間:請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申請時間每年10月1日,10月20日截止申請。三、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本校各學制在學生(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備註: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延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所延長之修業時間,得不予補助。 (二)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專科班(含二專及五專後二年)學生家庭年所得逾90萬元、碩博士及其他學生家庭年所得逾70萬元。 (三)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2萬元。但利息所得來自18%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得檢附佐證資料(學生本人、父母之所得清單、存摺封面及存款明細),由學校審核認定並於該學年度4月30日前造冊報部備查。 (四)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650萬元。 (五)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四、補助方式:本計畫每年辦理一次,申請核准者,直接於第二學期繳費通知單中扣除;該學年度實際繳納的學雜費如低於本計畫補助標準,僅得補助該學年度實際繳納數額。 五、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
(1)學雜費減免金額及辦理流程<減免金額>、<辦理流程> (2)就學貸款辦理流程及可申貸金額<請點此連結> (3)新生住宿相關事項及住宿減免<請點此連結> (4)宿舍簡介、照片、收費及住宿注意事項<請點此連結> (5)弱勢助學金、校外租屋補助申請<請點此連結> (6)安心向學計畫<請點此連結> (7)各項校內外獎助學金申請<請點此連結>
一、為持續推廣本市志願服務,邀請市民積極參與志願服務,本局於112年規劃辦理5場次「捷識在志工:一日志工體驗活動」,期待透過市民體驗不同類型志願服務,未來投入志願服務行列,各場次資訊與報名事項說明如下: (一)各場次活動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辦理日期如下: 1、場次一「綜合類-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12年6月30日(星期五)。 2、場次二「社福類-臺中市南屯親子館」:112年7月4日(星期二)。 3、場次三「社福類-台灣視多障協會」:112年7月9日(星期日)。 4、場次四「文化類-臺中市立圖書館興安分館」:112年7月12日(星期三)。
一、目的:信義房屋為推動「社區一家」之理想,目的係為提供青年學子們以社區作為服務學習之場域,鼓勵學生觀察社區需求並思考社會議題,結合運用在校所學,透過實際的行動為彼此開創相互合作機會,達成全民參與社造之理想。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開放報名。 三、詳細辦法及報名網址連結<請點此>
目的:教育部為為運用學產基金,發掘及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協助其在不利因素下,開發其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創造生命價值及激發各項潛能,繼續奮發向上。 對象:本要點所定弱勢學生,指各級類學校之下列生: (一)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 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 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前項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 執行及申請期間: (一)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當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前一年度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二)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為上半年度者(1月至6月)者,以於前一年度10月9日前提出,執行期為下半年度者 (7月至11月)者,以於當年度4月9日前提出申請為原則。(為配合本校計畫審核及用印時程,請於113年3月22日前提出完整計畫) (三)前二款以外之急迫性案件,得隨時提出申請。 (四)申請項目: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書。 計畫書:包括計畫負責人、緣起、目的、期程、執行方式、執行內容、經費明細、預期效益等。 經費概算表。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學生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 第四點所定證明文件或資料。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學生特殊專長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指定出國比賽之公文影本、學生當選國手證明。 詳細辦法請點此(相關說明以本計畫網站公告為主) 申請方式:網路線上申請(補助經費表及相關附件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