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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生事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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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服務學習

據文獻記載,「服務研習」一詞最早是由美國南部地區教育董事會(Southern Regional Educational Board)於一九六七年首先提出,經過美國各級學校的推廣發展後,衍伸出許多的解釋和做法。 而我國比較被廣泛接受的定義為:「由學校與社區結合,共同協助學生應用所學知能去服務他人,並且在服務過程中不斷的學習成長。所以服務-學習是學校教育的一環」(林勝義,2002)。

為什麼要「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為一種將「服務」與「學習」相互結合的一門課程,以事先規劃的社會服務活動與結構化設計的反思過程,讓學生運用課堂所學貢獻社區;同時可透過服務的過程中得到啟發及省思,學習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與經驗,服務與學習二者在課程中具有某種程度的平衡關係,它是一種「從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的學習經歷,強調服務與學習目標同等重要,對所有服務與被服務的人都能加強其完成目標,以達「互惠」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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