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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學生事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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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制度申請方式

目的:協助分攤班級導師輔導工作的負荷,鼓勵教師志願輔導課業學習困難及生活適應困難學生,協助其心智發展,培養健全人格,使其順利成長與發展。

 

開學上課後,同學自己或是任課老師,也許會發現同學有部分課業學習跟不上,或是有生活適應之困難,除了平常可以向班級導師或任課老師求教之外,若同學覺得想邀請某位老師定期在課業學習或生活適應上,加強給你一些關懷、協助;或是任課老師主動關懷,志願提供同學相關晤談輔導,可試試申請「認輔老師」。

 

由學生申請時

  1. 由同學自己主動徵詢某位老師意願,邀請老師擔任你的認輔老師。
  2. 一旦跟某位老師談妥同意擔任你的認輔老師,你可點選下載 認輔同意書暨輔導紀錄表,或至學生發展中心(E0110室)領取。
  3. 請老師填完同意書資料後,按師生雙方約定時間,開始後續的定期晤談輔導。

 

由老師申請時

  1. 點選下載 認輔同意書暨輔導紀錄表,或至學生發展中心(E0110室)領取。
  2. 認輔宣導與資料填寫,建議與學生個別會談填寫,以保有學生隱私。
  3. 請老師填完同意書資料後,按師生雙方約定時間,開始後續的定期晤談輔導。

 

小提醒

  1. 班級導師本來就有輔導班級學生的任務,同學平常都可以保持跟班級導師互動。
    「認輔老師」是班級導師之外的關懷資源,當同學要邀請認輔老師時,建議就不要再找自己的班級導師了。
  2. 為了落實關懷資源,認輔老師會做輔導紀錄,這些紀錄依學生輔導法等規定保密。
  3. 除了由同學自己主動邀請認輔老師之外,另外也可能經過老師評估同學的學習與適應狀況,由老師建議同學接受認輔服務,屆時老師將會主動找同學討論。

 

若需進一步了解,可至學生發展中心(E0110室)洽詢。